我会获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免税资格
2024年01月19日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近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年2182号) 有关规定,我会获批2023年-2025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3年2105号) 有关规定,我会获批202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5年。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及企业通过北京远洋之帆公益基金会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我会自成立以来持续获得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保障捐赠人士的权益。
公益小知识
政策规定
税前扣除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其中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政策规定
免税方面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也是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前置条件。
免税资格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获得,说明基金会作为一个财务规范、制度完善的公益机构,成立至今进行的公益活动和财务收支,均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非营利组织的要求。基金会将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合理和有效使用。
基金会介绍
远洋之帆公益基金会于2008年8月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成立,倡导“让爱心成为行动”,以扶持教育、关注环保为主要方向,同时涉足助老、公益救助等相关领域的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志愿服务参与方的自我价值。
截止2023年底,远洋之帆携手各方共益伙伴,在抗震救灾、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扶贫、灾后援建等领域累计捐赠近2.5亿元,惠及全国30余个省市自治区272个城市,受益人次超过60.2万人次, 累计影响总人数585万人,2023全年志愿者服务时长14.4万小时。
未来,远洋之帆公益基金会将坚守成立时的初衷,通过企业、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和众多爱心人士的参与和努力,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有益的尝试。